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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慢性病患者有望“减负”
2009-07-03 06:53:34作者: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廖嘉明、刘启达)记者昨日从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已向政府申请,除三种门诊特病外,其他所有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分疾病种类,不分诊疗项目,在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以后达到门槛以上部分均可报销70%,意味着门诊大病种类报销限制有望取消,部分慢性病将获更多医保报销。

拟取消门诊大病病种限制

据了解,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恶性肿瘤三种门诊特病外,其他所有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分疾病种类,不分诊疗项目,只要在医保的范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且一个医保年度内超过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以上的部分均可报销70%。而此项申请预计不久就会得到批复,如此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根据深圳医疗保险办法,门诊大病病种由劳动保障部门另行规定,患者门诊大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属于门诊大病所发生的相应门诊专科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超过部分的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慢性病患负担将减轻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门诊大病的医疗待遇,去年四月,该局依据省劳动保障厅颁布的相关规定出台了门诊大病制度。

然而,门诊大病制度实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门诊大病制度存在病种不合理,病种覆盖率低等。

据了解,目前执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里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只约20个,而事实上许多需要巨额医疗开支的慢性病并没有列入大病种类,但参保人医疗费用较重。而深圳实行的是广东省门诊大病准入标准,部分疾病准入标准要高于医学上该疾病的诊断标准,有些参保人由于所患疾病的检验指标不够而无法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老百姓普遍反映担心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

相关规定的调整意味着门诊大病制度将被取消,实行个人账户的门诊统筹,对于因慢性病长期治疗导致过高的医疗费用均可以有一定的报销,患者看病负担大大减低。

针对此问题,在今年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郑学定提出重大疾病的重大开支是当前老百姓担心之重。他建议将重大疾病的大部分或全部开支纳入医疗保险,以减轻病人及其家庭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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