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男子合伙“投资”买来报废车,专门用于趁夜抢劫女子财物。近日,福田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了这宗以假冒的士为道具,专以单身女子为作案对象,事后还强行拍摄被害人裸照,在短短的21天内疯狂作案10起的团伙抢劫案。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李某某和贺某某3人蓄谋抢劫单身女子,于今年2月底凑了两万余元,买了一台出租汽车公司的报废的士。因为该车和真的的士一模一样,一般人分辨不出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随后,其3人在宝安区石岩镇找人做了3副假车牌,以供作案时交替使用,逃避侦查。
今年3月份开始,该团伙一般在晚8时左右从田寮村开假的士到市区物色抢劫目标。当有单身女子以为是正规的士,招手上车时,驾驶该车假冒的士司机的贺某某就会设法让被害人坐到后排以方便实施抢劫。
贺某某载着乘客到事先约定地点一停车,守候在此的彭某某、李某某立即从后车门的两侧上车,将被害人夹在中间并按倒在后排座位下面,用水果刀抵住被害人,再住被害人脸上喷催泪喷剂,威胁被害人不要出声,称其3人“只是求财”。贺某某则继续开车,彭某某、李某某将受害者用透明胶带绑住手脚、蒙住眼睛,接着开始搜受害者的随身物品,把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和现金等财物洗劫一空,并逼迫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
然后,把被害人的衣服掀开,用手机拍摄事主胸部和下体,恐吓被害人不准报警,否则把裸照发布到网上。事后,3人找个隐蔽的地方将被害人扔下车。3人持抢劫所得的银行卡和所获得的密码去柜员机取钱,取钱时都戴鸭舌帽和黑色墨镜,避免银行录像录到其样子。3嫌疑人被抓后供称,拍裸照是为了威胁被害人不报警,由于手机效果不好,几乎没拍到,过后把照片都删除了。
今年5月15日晚8时多,其3人故伎重施,在侨城东路金海燕花园门口抢了一女被害人1300元现金和一张工商银行卡,然后把事主扔在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其三人正准备去柜员机取被害人银行卡里的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查明该团伙自今年4月25日至今年5月15日共计作案10宗,共抢得现金人民币10630余元,银行卡20余张(从中取款人民币14200元),手机9部,戒指3枚,项链2条,银手镯1个,港币1060元等物。
彭某某、贺某某、李某某共同以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共10次,涉嫌抢劫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目前该案已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