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女士询问:
4年前为私人打工受伤还能索赔吗?
吴女士来电询问:2004年3月,她的儿子给一私人打工,在给对方挂招牌时不慎掉下把腿摔断了。现在虽然治好了,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任何的赔偿。每次找对方要钱,对方总是以没钱推托,请问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
在法定时效内可以索赔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答复:
如其打工的是一家公司,就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工伤待遇,前提是必须进行工伤认定;
如仅是为私人家做事,则属劳务雇佣关系。
不管何种关系,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赔偿规定。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日后的治疗费、康复器械等的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此类索赔有时效限制,从事发之日起不超过两年。除非能证明一直在治疗或者一直在主张权益。但无论怎样,最长时效是20年。也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如对方有支付能力而不赔偿的话,可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