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苦工作一个月,领工资时却发现工资单上显示的是负6000多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蒋先生在东门一家服装零售连锁店某分店担任经理。在领取今年6月份工资的时候,他发现工资单上的总额竟为负6000多元。他就去找财务部门理论,对方的答复是,在上次盘点货物时,公司发现价值9000多元的衣物不见了,须从蒋先生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赔偿。“我每月的工资只有3000多元,用9000多元一减就成了负6000多元!我可是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多月,竟然得到这样的结果?”蒋先生感觉此事并不合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林晓红律师。林律师指出,若确实是因蒋先生的疏忽造成单位损失,应根据单位内部规定,确定他和其他具体责任员工所负责任,再进行相应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由于某些情况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是扣减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若损失超过此数,用人单位可以逐月扣除20%,最后累加。因此,蒋先生全月工资被扣,甚至扣出负数工资来的做法是不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