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0”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众多人员伤亡,前日,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启动了安全隐患百日清查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全警出动,重点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进行检查(见昨日本报AⅡ04-05版)。
深圳自发生“9·20”特大火灾事故以来,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处于高效运转状态,市委书记刘玉浦以及市长许宗衡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怒斥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的工作存在严重疏漏,整个深圳在伤痛稍稍平息之后即开始查漏补缺的工作,上述新闻所显示的不过是一个部门的积极行动而已。各区以及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推进。
作为普通的深圳市民,我一方面对悲剧发生万般痛心,另一方面又对目前的大检查抑或排查的实际效果充满疑虑。排查以及检查当然是有必要的,而且我甚至认为在短期内它们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那么,这个所谓的非常时期过后,又会怎么样呢?是不是又会有新的舞王或者×王出现在某街道的繁华路口,无牌无证却可以安稳数钞票?其实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以及评论家们已经对此说得够多了,作为普通市民,我迫切希望大家都从那些宏大的话语体系以及制度建设上回到实际操作的细节上来。
就此,我提出自己的几点希望: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再公布一次举报无证无照以及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的电话号码(相信很多市民都不知道),而且建议定期重复公布,以便市民在举报时可以方便找到,同时鼓励市民在网上进行举报;
希望这种举报有专人定期回复,而且这种回复是公开透明公正的,可以与媒体合作开辟专门栏目予以刊发,这里面有猛料,估计新闻媒体不会拒绝;
希望从此之后不要搞什么大排查、大检查或者“地毯式检查”,那都是出事之后的补救措施,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尽到起码的职责本分……
我的几点希望都关涉细节,但是这些细节都是如此重要,甚至与个体的生命息息相关,把细节做好了,制度才能在灾难之后浴火重生,完成一次真正的蜕变与升华。
另外,新闻显示“消防部门提出,执法中,如果领导干部或民警执法不严或失职渎职,将被免职或撤职”,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可是这种处罚的前提是相关负责人的“执法不严或失职渎职”等行为能够被领导发现或者被他人举报,但是领导整天很忙无暇去“发现”,况且举报信直接抵达领导办公桌的机会又很小,所以处罚严则严矣,却未必真有板子落在人身上。此举有相关部门“自说自话”的嫌疑。
如何让目前的某些规章细节跳出“自说自话”的圈子?可否尝试让公众在灾难的处理与应对中发出更大的声音?可否尝试在相关惩戒处理的条款中,引入更多的更具操作性和实际意义的办法?民间智慧的深度与广度往往让人惊叹,而且公众身处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往往能够一语中的,提供最简洁成本最低的方式去解决“顽疾”。而且就深圳而言,市民素质较高,参与社会事务的愿望较为强烈,政府如能更多地倾听民间声音,相信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对于更多制度的浴火重生而言,民间智慧必定是那把最旺的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