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约定
1989年9月3日,陶玲在中国农业银行安徽蒙城支行营业储蓄柜办理“子女婚嫁老人养老储蓄”,合同约定为“整存整取,存入1000元整,定期18年,2007年9月3日到期,可得3.4万元,月息157.93‰,含保值”。
2007年9月4日,已经下岗的陶玲拿着存单去银行兑现时,得到的消息令她意外:银行18年前白纸黑字所作承诺,现如今以“月息及定期存款期限不符合现行规定”为由,拒绝兑现。
现任农行蒙城支行行长谢飞称:“银行当年已经错了一次,如今不能再错第二次。”
亳州市农行负责协调此事的赵主任说,“高息存单”与当年金融市场监管不完善的大背景有直接关联,事后中央银行加强监管,蒙城支行积极纠正高息揽储的错误做法,通知储户更改存款方式,但一些储户可能没有收到通知。
对陶玲的18年定期存款,蒙城县支行提出,将按8年定期的最高利息转存,2次转存就是16年,其中包括利息的再存;还有2年也按8年期定期的最高利息续存;这样,到期本息大概接近8000元。如果陶玲接受这一方案,银行承诺动员职工再向她捐款2000元。
-说变就变?
面对这样的答复,陶玲懵了:18年间自己多次急需用钱,但担心提前支取本息会受损失,一直没有动这张存单。她想不明白,“白纸黑字的存款单,银行的公章、经办人的章一应俱全,咋不受法律保护了?银行怎能说变就变呢?”
陶玲要求银行兑付利息遭拒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各界和网民热议。在新华网、搜狐、新浪、网易等网站,网民10多万人次参与投票或跟帖热评,超过九成网民表示:支持储户维护自身利益!
热议的焦点是:银行犯错在先,为何让储户“埋单”?如果银行先前高息揽储是一种错误,那么,为错误“埋单”者应该是银行。银行拒兑是将承担错误的责任推给储户,不是正确的“改正错误”方式。一些报纸的评论员文章认为,这是银行“生病”,却让储户“吃药”。18年间,银行没有改正错误,而是任错误拖延至今,现在却为自己辩解,这种不依约履行对储户的承诺是一错再错。
一些网民发问:白纸黑字的存单,为何不受法律保护?契约约束和诚信精神,是社会经济活动头等重要的法则。银行视储户权益为无物,如何取信于储户?这样的机构,公信力和职业道德从何谈起?
这场最先由网络引发的讨论,对苦苦寻求帮助的陶玲一家无疑是安慰。陶玲的爱人说,农行蒙城支行提出的解决方案再加员工捐款只有1万元,与3.4万元差距甚远,无法同意。他表示,在不能如约得到利息的情况下,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银行方面感受到了民间舆论一边倒的压力。农行蒙城支行负责人说,银行也有难处。由于陶玲不接受银行提出的处理方案,亳州市农行只好上报省农行,让省行决定如何协调处理。
-“理”总是银行的?
一张存单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和对银行的不满,是人们有感于银行与储户关系“不对等”。
一些人总结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几条“定律”:自动柜员机(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银行为何总是有“理”?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信用和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储户把钱存入银行,就与银行发生了合同和契约关系。如要改变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同意和认可,银行单方面改变是无视商业道德,是拿信誉、公信力和职业道德开玩笑。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剑雄举了一桩经典的商业案例:美国某商场一架绝版钢琴标价9000美元,一名顾客付款后,商场发现售货员不慎贴错标签,钢琴售价应是9万美元。面对原价与售价10倍差别,商场依然让顾客拿走了钢琴。“该是谁的责任,谁就要承担。交易完成后,商场不能拿商场的规定讨回钢琴,银行也不能拿银行的规定不兑现承诺。”张剑雄认为,一些企业和机构迫切需要学习诚信的真正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