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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吕婷
●话题:签订涉及财产的婚前协议在西方国家很普遍,深圳的“80后”男女如何看待婚前协议?
●嘉宾:杨小姐,黄小姐,刘先生,林小姐,邹光宇,易文荣
男女结婚时都是快乐的,而因各种理由离婚时却难免计较子女抚养或财产归属问题。为保障财产等权益,一些国民开始向“现实的西方人”学习,把签订婚前协议列入婚恋议程。签订婚前协议有没有必要?近日,记者采访深圳一些“80后”男女发现,多数人不太接受这一做法。
购房买车应签署两人姓名
杨小姐和男朋友均在华为公司工作,两人准备在今年国庆节回老家举办婚礼。他们在深圳买房的房产证写着她和男友的姓名,两人的工资卡由她保管。她表示,现在签婚前协议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但她不考虑签,因为夫妻可通过其他方式来避免离婚时的财产争议,如买房买车等大件物品时写上男女两人的名字,物权归双方共有。她说,如果以后觉得有必要,结婚后可以签相关财产协议。
“两人的经济条件悬殊或迫于父母压力,才可能签婚前协议。”宝安区富通好旺角小区居民黄小姐认为,男女在结婚前各自管理生活花销,婚后再不分彼此比较好。她也建议购房买车时署男女双方的姓名。
签婚前协议伤及男女感情
“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分财产,这日子还怎么过?”住在宝安30区百花苑的刘先生认为,夫妻应互相信任,签婚前协议很伤感情,他坚决拒绝这样冷冰冰的做法。他说,即使婚后双方过不下去了,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福田区滨江新村居民林小姐和男友将于中秋节在家乡举行婚礼。昨日上午,在保险公司工作的她告诉记者,她和未婚夫不会签署婚前协议,一方面觉得伤感情,另一方面觉得年轻人没什么财产,家庭靠双方齐心经营,因此没必要签什么协议。
■大会总结
深圳市晴天心理咨询中心教授邹光宇分析说,“80后”男女成长于传统环境,但他们的生活方式很现代。一些年轻人对商业社会的婚姻缺乏安全感,因此签订婚前协议多半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签婚前协议在西方很普遍,如能在我国‘流行’,也不算坏事。”广东博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文荣建议男女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因为这样可减少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