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200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798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因此,自今年7月1日起,深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233元计算,也意味着员工缴交医保和养老保险的钱也增多,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刊登这一消息。据了解,深圳2006年度社会(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今年月平均工资较上年度涨了107元。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本市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调整为194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
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深圳最低工资计算,特区内调整为1000元,特区外调整为90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
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699元,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233元。
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9699元。缴费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233元。
涨
●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
●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特区内调整为1000元,特区外调整为900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