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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省内外选拔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副市长5名,广州、深圳等市辖区副区长27名及一批厅处级职位
● 采取按职位组别报名、分组遴选的方式
● 所有职位均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 9月上旬笔试,同时在广州、北京设考场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吸纳优秀领导干部人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广东省委决定省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联合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100名优秀年轻干部。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为此发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报名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
二、选拔程序
1、笔试。时间为9月7日一天。届时在广州和北京各设一个考场,报考者可选择其中一个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领导工作案例和外语三科,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按综合素质和领导工作案例两科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本次公选设考英、法、日、俄语四个语种,报考者只需选考其中一门。外语成绩不计入笔试总分,但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6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组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按职位管理权限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成绩按专题发言(占40%)、结构化面试(占40%)、人机对话(占20%)计算得分。加试外语口语,不计入面试总分,但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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