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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住证办理常见100问
2008-07-16 13:55:48作者:来源:

    1、问:居住证制度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关键词:居住证制度、施行)

    2、问:居住证与暂住证有何区分?

    答:居住证和暂住证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而居住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体现了动态管理功能。

    二是信息含量不同。暂住证信息含量较低、信息更新滞后,使用的形式比较单一。而居住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在居住证中依法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个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暂住证突出非户籍人员与户籍人员的区别,强调“暂住”、“外来”概念,与户籍人员区别管理的痕迹比较明显。居住证弱化“户籍”概念,突出体现户籍人员和非户籍人员共同居住深圳、同为深圳居民的特性。

    四是服务功能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政府对非户籍人员实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证在进行管理的同时,为非户籍人员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

    (关键词:居住证、暂住证、区分)

    3、问: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原暂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答: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并享有原暂住证规定的相应权益。

    (关键词:暂住证、权益)

    4、问: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在我市享有的权益为:(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三)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关键词: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权益)

    5、问: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除享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权益外,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关键词:深圳市居住证、权益)

    6、问:《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是否享有不同的权益?

    答:是的。

    (关键词: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权益)

    7、问:没有《深圳市居住证》能否在深圳租房?

    答:没有《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不能在深圳长期租房。但是考虑到深圳的实际情况,保证临时来深工作和学习的人员的居住,《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持有本单位的证明来深从事公务、商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来深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经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核实登记后,可以在深圳短期租住房屋,一年内累计租住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关键词:深圳市居住证、租房)

    8、问:居住证上都有哪些信息?

    答: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

    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政治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联系方式等信息。

    (关键词:居住证、信息)

    9、问:居住证制度如何实现信息化管理?

    答: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并监督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保护工作。劳动就业登记、出租屋综合信息、教育、科技信息、人事、国土资源、人口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相关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和信息共享。

    (关键词:居住证制度、信息化管理)

    10、问:居住信息是否会被泄漏或者滥用?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居住信息采集、管理、使用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不得进行买卖,不得用于法定职责或者使用授权以外的用途。

    (关键词:居住信息、泄漏、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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