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在中指的钻石晶莹璀璨,我意外地把指甲涂成淡淡的红色,也许,那个魔咒在我内心已经解除了。
爱一个人,犹如寄一封信
我终于知道,有些人喜欢独自做些事情,在狭仄的世界保持自己微小的自由。
他醉了,我睡了
嫁给丁鸿飞的时候,我才24岁。现在城市的女孩时兴晚婚。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早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我的理想,朴素得近乎失真。24岁认识鸿飞,是我人生最美的收获。
嫁他之前我是一个模特,嫁他之后,我改行经营美甲店,鸿飞的经济能力不足以让我做全职太太,他经营一间小公司,事业刚刚起步。而我,依旧喜欢忙碌的生活。
模特这种和色相相关的职业其实很被动。我曾坐公车去很远的地方,和一堆等待甄选的女孩一起,等一个微小的机会。我的身高172厘米,放到今天国际化的标准里显得有点逊色;外貌,我不是不漂亮,只是现在时兴的,要么像吕燕那么另类,要么像春晓、杜鹃那样带着诡异的灵气,像我这样甜净的长相,有些过时了。与其死守一份职业,不如另寻发展。我们义乌人天生精明,有商业头脑,能从无到有以小博大,最早的商业交换起源于鸡毛换糖,后来是商贩偷偷找苏南的社队企业,利用关系批发纽扣之类的小日用品,到后来逐渐做大,利润比其他行业都好。父亲也是从小商品做起,后来他办了当地知名的袜厂,那幅广告,用了女明星的脸,轻抚丝袜的手却是我的。
选择经营美甲的原因,其实也是有点私心。我最漂亮的地方,是一双手,外公给我取名“明玉”,取自《西洲曲》里的“垂手明如玉”。相书上说,这样的手,主贵。我不信相书,我只相信一切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我要的幸福,靠自己把握。
说到缺点,我不是没有,自小家境优越,父母长兄很疼我,待在他们身边受照顾想未必不幸福,但是人永远向往陌生的地方,未知的风景。长此以往,唯一好处是人慢慢变得百毒不侵。我不太会做饭,好在模特这行,瘦才是优点,会吃的女孩容易发胖。我的饮食一向少糖少油少脂肪,一盘沙拉就是晚餐。嫁人之后,鸿飞忍不住说,好歹要学学做饭才像样。我看了报纸上有烹饪班的介绍,时间自由,于是报了名去学。知道他喜欢江浙菜,学的时候很下工夫。我们吃饭时,他只消对着一锅排骨、几只肥嫩狮子头便兴致勃勃。我觉得有趣,原来人的欲望这样简单。他常觉得我过度克制,耽误了人生至乐。
他喜欢看球,最爱法国队。2006年世界杯决赛之夜,我坐在他旁边,目睹世纪之战,当然精彩与否另当别论。说到足球,我想也是为了和鸿飞有共同的话题,我才看一看,所以有人说,婚姻中不够人性的地方在于求同的趋向太过明显,忽略了求异其实也很重要。《足球报》上有整版球员介绍,我起初记得住球员的名字,但一到实况直播,脑子里便乱作一团。不过我喜欢抱住枕头坐在他旁边,看场上厮杀,有时候顽皮地凑过去闻他身上运动型香水的味道。
那场比赛的结果是1:3,人生永远充满意外,齐达内石破天惊的一撞,撞掉了预期的结果。
鸿飞有些黯然,悻悻关掉电视,拿了罐啤酒在客厅沙发上坐到天亮。
我终于知道,有些人喜欢独自做些事情:看球、打电玩、网聊、喝酒、唱K。在狭仄的世界保持自己微小的自由。我以为亲密无间不分彼此是幸福,其实,未必。
她天生缺爱
沈丽妮是我的客人,喜穿小一号的外套,样子很媚,一张脸颇经得起强光照射。这样的长相给人印象深刻,像狐狸。她是那种热情的女孩,能和人迅速熟络。她常亲热地捉住你的手问:“哎,我身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后来知道,她开时装店,自己权做生招牌。她的身材并不纤细,因为骨骼小,藏得住肉,所以衣服上身有种曲折紧张的媚态,引得我们店的小女孩不时去她店里购买,但我想,那些衣衫其实不太适合她们。
丽妮很爱惜自己的手,得闲便过来修饰一番。她尤其钟爱红色,所以我将红色系的色板拿出来由她挑:苹果红、桑子红、樱桃红、瓜瓤红、草莓红、桂红、榴花红、虾红、胭脂红。自然界该有的红色,她都喜欢。她一身黑衣,双手合在胸前,是对比强烈的美。丽妮的身上有种浓重的烟火气息,令人心生亲近。
她有时也拖过我的手看,赞我手指纤长。她的手小而多肉,饱满,温润,然而要显得手形纤长,只好戴义甲,或是涂指甲油的时候不要涂得太满。
她爱给我建议:“明玉,你指甲的颜色太清淡,要不要换一种颜色?”指甲色我选雪青、磁青,对着光的地方照照,近乎透明。我绝不把个人喜好强加给客人,但也不会因为取悦她们便要趋同。
对于私人生活,她很有兴趣与我分享。她常遇见鸿飞,他只来过店里一次,她就记得他的长相。有时是在家乐福、沃尔玛,有时在一家小影碟店,还有几次是在“面点王”,她风风火火杀到跟前,叫他的名字。S城不算大,谁碰到谁不足为奇。她说,因为他跟李秉宪很像,外形硬朗,轮廓分明。不只丽妮一个人这样认为,店里的小姑娘也都点头,说,是呀,《赌城生死恋》里的那个男人。
她口无遮拦,显示自己是坦荡光明的,你也只好笑笑。矜持的女人说起别人的丈夫时,会让旁人往暗恋的路径上思考,丽妮呢,也许她只是天生爱说话。谈起李秉宪和他演的电影,我只看过《谁都有秘密》,他在里面跟三个女主角轮流恋爱,乐此不疲。精力这么旺盛,不嫌累得慌?要知道,跟同一屋檐下的姐妹三人恋爱,需要非常高的撒谎技术!
丽妮的理想是找一个肯和她结婚的男人,这在S市不多。肯恋爱、肯上床,但是说到婚姻,没那么容易。
是,丽妮什么也不缺少,不过在很多很多的钱和很健康很健康的身体之外,她需要很多很多的爱。
我呛出了泪水
隔了一段日子,丽妮的美甲品位有了少许变化。她这次强调要石榴红,据说这颜色打麻将很旺,还顺便向我推荐了贾璋柯、陈英雄、许鞍华、贾木许、北野武的影碟,这几位都是从非主流晋升成主流的文艺青年。片子好看与否见仁见智,不过我说自己喜欢看《疯狂的石头》,所以给她指甲上色时我笑,做到与时俱进真不容易。
回家时,鸿飞正在客厅看《破碎之花》。老实说这片子实在有点冷,不过通过时尚杂志的“荐碟”栏目,我知道,这片子的导演正是丽妮推荐的贾木许,他们这非主流的品位还真一致。
我跟他谈起丽妮说的那些偶遇,轻声问:“你们见面的概率还真高呀!”鸿飞端坐不动,瞟了我一眼:“这地方能有多大,我还在公车上碰过N次中学同学呢,碰见她很出奇么?”他觉得我多疑得有点可笑,不过撇清的态度并不自然。
周末,客人很多。到了下班时间,店里只有阿松还在原地磨蹭。我跟她开玩笑:“不和男朋友去看电影,这么卖力,要我下个月起加你薪水么?”
阿松神情奇怪,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一件事。前天她去采购原料,看见鸿飞和丽妮一起往梅园酒家走去。阿松大概想了很久,最终选择了最诚实的描述来还原这个故事。我大脑一片空白,已经起身突然又坐回椅子上,声音嘶哑地让她拿杯水给我。
直到十九点才收到鸿飞的短信,如我所料,他另有饭局不能回家。我开始回想,自己什么时候习惯了一个人的晚餐。时间很长,足够衍生一段婚外恋。任何事情的发生,原来都有一段时日的铺垫。在店里收拾完东西,我没有回家,直接去了“梅园”,站在玻璃窗外窥看。他和她对坐在角落,像情侣般亲密。丽妮的指甲涂成石榴红,他捉过她的手,细细摩挲,带笑在手背上亲昵地按捏。他穿的是我挑的灰色上衣,可为什么此刻的表情如此陌生!
我很晚才回到家里。在浴室,我看见鸿飞换下的衬衣,嗅到了那股熟悉的气味:运动香水的松针味道。他喜欢将它轻拍在颈上,仿佛身上藏着一座芬芳的森林,洁净,清新,而现在,却如雨季将临,散发出一股霉味。
我被那味道呛出了眼泪。
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
后来,发现那件衬衣的口袋里有一片义甲,榴红上洒了几滴绿。《红楼梦》里的晴雯曾一不做二不休,狠命剪下指甲,连带旧红绫袄送给贾宝玉。这两者大概都是一个意思:愿君贴身相携,莫失莫忘。那片义甲,我再清楚不过,自己店里的样板,怎么会看错。我甚至会联想到她小小的多肉的手,在他的背部深深勒入肌肤,留下一个深红的印记。
绝不是无心之失,大概还有示威的意思,并不怕短暂的暧昧有迹可寻。她不甘心潜伏地下,想展示自己得到的娇宠,甚至不怕给我一个充分坐实的机会。
鸿飞的新手机,摩托罗拉KRZR K1,放于沙发上,正急促震动,我想,她一定是在不停发送信息,重复同一个内容。男人的手机一般是黑色或者银灰色,彰显自己冷冽的气质,鸿飞却选了红色那款,大概还有爱屋及乌的含义。
震动终止,我翻看了手机上的信息,号码并不陌生,言语明了,早已不是那种浅尝辄止的暧昧。这类故事真眼熟,所有女性杂志的读者都被告知:电子记事簿、E-MAIL、手机短信、电话来电显示,都能在恰当时候揭露外遇,不过是看你的警觉性是否高,承受力是否强。看起来,他丝毫不忌惮被发现。
我进了客房。鸿飞洗完澡后,不停地拍打客房的门,我没有回应,他就睡觉了。我躺在客房的床上不能成眠,我想到我尝试做出的种种努力,看起来那些精力都用错了地方。“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都是错。”说得真好,如今一切都是错,他似乎不打算解释。第二天早上,他对我说:“明玉,我们分手吧。”一共七个字,足以表明我们的认识,是一个错误。
或者,分手本身对于我们,都是好事。我得到自由,他获得新生。职业女性的好处在于,不会在离婚之际发现自己的一切都是负资产,相反,如果你没有经济能力,无处可去,那么就只能幻想:破碎的家还是家,提供三餐一宿,变心的丈夫或者某天会浪子回头。显然,我不会选择那样隐忍的生活。
美甲店当初我只用了三万元打本,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应付,没有靠过鸿飞一丝一毫,支撑到现在还略有盈余。至于房子,则是我娘家的嫁妆,我一次性付清,跟他无关。交割财产上,我甚至完全不用和鸿飞争拗。他收拾东西的速度很快,几只纸箱堆在门口,显示他直奔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我看见丽妮开着红色富康车到了楼下。如果丽妮说一切都是偶然,她不知道会发展成这样,我想我会掌掴她以泄愤。可是她很聪明,从头到尾,她都表现得体,默默接过鸿飞的衣物,放在车后厢里,然后,鸿飞坐上驾驶座,两人绝尘而去。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或者不再有爱是这样的悲哀。他和她之间,谁先主动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鸿飞已经不再爱我。
我是重获爱情的许明玉
那以后,我迅速消瘦。可仍然继续上班,这样比闭门悲秋要好。不少客人跟我打听,是怎样节食、针灸、吃药,达到这样身轻如燕的状态。我想告诉她们,偏方就是找一个不爱你的男人,遭遇欺骗,最后恍然大悟。
为了振作精神,我甚至还答应了熟客李老师的请求。她把一位姓顾的男老师介绍给我,初衷是觉得我精神不济,感情处于空窗期。“这么好的女孩,应该有好的归宿。”她说得一点不错。我也相信好女孩会有好的归宿,不过现实常常事与愿违。
和顾瀚斋见面是在一间茶室。远远看见我,他略显拘谨地站起来,侧身让我坐下。他面相清秀,身形挺拔,像大学里那些穿白T恤在太阳下打球的男生。起初的情形有点尴尬,不过之后的时间,我们谈得不错。不知道何种原因,他给我选的是婺州举岩茶。他告诉我,五代时毛文锡所著的《茶谱》中,即有“婺州有举岩茶,其片甚细,所出虽少,味极甘芳,煎如碧乳”。这茶我很喜欢,当然,也觉得选茶之人细心周到。顾瀚斋的口才很好,却没有丝毫卖弄的意思,那些掌故他只是烂熟于心,信手拈来。李老师说,学生很喜欢他,虽然教授古典文学,听课的人却络绎不绝,甚至站到走廊上。最后一刻,他急急起身去付茶资。在城市里,喝茶不比喝咖啡便宜,我知道大学讲师算不上富裕,说:“还是我来吧。”他推开我的手,说:“男人是要照顾女人的。”这句话,使我有些感动。
他执意陪我走到小区门口,和我说再见的时候,他很是不舍。再后来,他给我写过信,他写得一手好字,俊秀如他本人。他说,对于爱情的比喻是爱上一个人,犹如邮寄一封信,余下的日子,等待回音,设想对方的答案。
判断爱或不爱一个人,不过是一瞬的决定,和理智无关。虽然我曾做过错误的决定,可在那以后,我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我知道,幸福本身,不能只在原地等待。所以,我决定得很快,认识六个月,我们便结了婚。
拍照的时候,顾瀚斋喜欢牵着我的手,我手指上的钻石,光芒璀璨。我把指甲涂成淡淡的红色,因为在我的内心里,那个阴影已经消除了。
在25岁时失去了婚姻,在26岁时又重新获得了幸福,一切的一切,不在于所谓的命运,我觉得,只在于坚强的内心。
他对于爱情的比喻是爱上一个人,犹如邮寄一封信,余下的日子,等待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