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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热销陷一山难容两虎困境
2008-06-27 17:28:01作者:来源: 本地宝

    

    “2003年,加多宝就在广告上投入1个多亿。”耿一诚6月16日表示,在强大的广告拉动之下,伴随“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红色罐装王老吉迅速打开市场:2003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由2002年的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并冲出广东;2004年,尽管企业不断扩大产能,但仍供不应求,全年销量突破10亿元;2007年销量高达80亿元。

    这几年来,加多宝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市场的争取。“封杀王老吉”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

    在这个“封杀王老吉”事件之后,加多宝名利双收。而这一事件本身,也被业界誉为一次经典的网络营销案例。

    广药出租了罐装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看起来是笔“双赢”的交易——既借力加多宝做火的王老吉,又开创出了绿色利乐包王老吉的一片市场。然而,红罐的80亿与绿盒的7亿,这个巨大的数字反差,让广药如鲠在喉。

    陷一山难容两虎困境

    倾注了如此多的心血,却被广州药业轻轻松松地搭了顺风车,加多宝却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忍”字为上,毕竟,王老吉的真正东家还是广州药业。对于加多宝而言,和广州药业搞好关系才是重点,因为这关系到加多宝租借王老吉品牌的续约问题。

    对当年签订租借合同的金额,以及上一次续约,双方似乎都不愿再提及。何舒华和贺庆均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而加多宝(广东)股份公司市场部则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不予回复。

    有报道披露,2001年,香港鸿道集团为了能够与广州医药集团续签“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给了广州医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2005年以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300万元港币。

    一位广药集团的员工在博客中写道:“当初李益民受贿签了王老吉商标的出租合同,难道这样的合同不该取消吗?但如果王老吉品牌没有给香港人经营,难道还会有现在王老吉凉茶每年几十亿元的销售吗?”

    如果在法律上认定李益民签署的合同无效,那么商标租期至2012年1月1日起应收归广药集团。届时,摆在面前的问题就是:加多宝在商标租赁到期后,是不惜重金收购或是续租这个商标,还是放弃王老吉品牌,另树新品牌?

    据一名在加多宝公司工作过的职工透露,加多宝公司高层目前已开始考虑解决这个重要问题。值得一提的是,高层中有人通过某种方式掌握着广药集团的大笔股份,对于商标到期后的使用权归属问题,有着相当程度上的决策影响力,可望通过这个途径,实现商标续租。

    记者了解到,虽然何舒华肯定的回答加多宝租借王老吉品牌经营权到2020年才到期,但国家商标局的公告显示与李益民案件中的时间一致,广州药业将王老吉品牌租借给香港加多宝集团的续签时间为2003开始至2013年为止。

    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浩告诉记者,可能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是到2020年,但一个商标的许可有效期为10年,因此需要10年一续签。但这不等于加多宝一定能使用到2020年,因为到2013年时,如果出现一方反悔,合同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还得具体看合同约定。

    李益民受贿案的“后遗症”将持续到2013年。至于广州药业是会继续“借光”加多宝,对赚取巨大利润的零头甘之如饴,还是会“过河拆桥”,抢下加多宝巨资打下的这片江山?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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