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假借谈恋爱将女方诱至宾馆,通知冒充警察的同伴前来抓嫖,以此诬陷女方卖淫,讹取钱财。日前,福田检察院将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捕,并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勾结窦某、胡某共同作案。三人精心策划后,2007年12月25日23时许,由李某以谈恋爱聊天为由,将被害人林某诱骗至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某旅馆,并将旅馆房间号码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窦某、胡某二人。随后窦某、胡某按事先商定,带着事先准备好的玩具手枪一支和伪造的人民警察证进入上述房间,以执行公务为由,要将林某按卖淫女处理。林某受到威胁后非常害怕,同意私了此事。后窦某、胡某从林某手提包中搜出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和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各一张,并威胁林某说出上述两张银行卡的密码,并凭银行卡密码共取走被害人林某的18800元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