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至2007年短短两年间,汕头市共下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837.11万元,其中除省财政资金550万元、市财政资金877.11万元外,市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占410万元,为各地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切实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根据《汕头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近年来汕头市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医疗救助,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据统计,新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两年多来(2006年至今年3月份),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557.52万元,是2000至2005年支出资金总额的1.8倍。其中支出资助参合资金141.48万元,资助了14万多人次;支出基本医疗救助金416.04万元,救助3.8万多人次。
医疗救助金是用于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专用资金,为管好这些资金,各地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财政专户,在专户中设立医疗救助金专帐。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