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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确定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10元
2008-06-23 18:26:02作者:来源:

    最低工资涨幅超两位数 仍是广东最高

    今年深圳最低工资涨幅达两位数,有人担心会否出现企业因为难以消化成本上涨从而外迁等情况。对此,深圳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张国玖表示,对大部分企业而言,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会对它们造成太大影响。“现在制定的这个方案,跟深圳的经济状况是相符合的,如果真的有企业因为难以负担成本上涨而外迁,那只能说明这个企业适应不了深圳市场环境的要求。”

    企业和员工不要把最低工资看得过重,它并不是总收入的概念;而且通过调整最低工资,保护农民工权益,这只是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一种方式,并非是唯一的手段,工资水平的高低更多地应由市场自行调节。

    特区内810元 特区外700元

    调整后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长17.4%;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02元/小时、70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长20.7%。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不论其是实行月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或是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谁都不能动最低工资这一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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