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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整依据不科学?
“事实上,全国都比较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4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干部张锡武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很少有省份按照《规定》中的第三种方法———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此前,张锡武因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举行的“我为经济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中提出“应当将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论述而受到好评。
张锡武认为,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缺乏相关性。因此,现有的贫困家庭和恩格尔系数的底数是不合理的。用不合理的底数做基础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得出的结果是不科学的。
4月26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张国玖副处长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4月17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开全国先例,召开了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资调整听证会。
多数代表认为,2006年深圳最低工资应为特区内800元/月,特区外700元/月。此时,深圳市的年平均工资为32476元。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处李处长告诉记者:“各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的40%—60%,这只是一个经验指标,是当作一种结果来比较的,不是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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