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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省市最低工资均不达标
2008-06-23 18:36:49作者:来源: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4月22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

     4月24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假如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的话,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人力资本研究室主任都阳认为,“最低工资不光是低的问题,而且区域差距比较大,有的地方多年也没有调整过。”

    最低工资有多低?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民工以及更多的低收入从业者90%不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记者拨通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热线———12333,北京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580元/月的标准是在2005年7月1日之后执行的,目前很难了解到是哪些行业的人在拿最低工资。”

    而该热线上海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上海实行的69 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目前全国最高的了。”

    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显示:在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类别中,最高的标准为690元/月,包括的省市有:上海、江苏、深圳,最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甘肃省的340元/月;而在历年所有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的为2003年黑龙江制定的235元/月(部分省市标准见下表)。

    省市

    标准实行日期

    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北京

    2005.7.1

    580

    上海

    2005.7.1

    690

    浙江

    2005.12.1

    670 610 560 490

    江苏

    2005.11.1

    690 550 480 400

    广东

    2004. 12.1

    684 574 494 446

    410 377 352

    重庆

    2004.5.1

    400 380 350 330

    海南

    2004.7.1

    500 400 350

    西藏

    2004.11.1

    495 470 445

    甘肃

    2004.1.1

    340 32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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