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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法 保障还是祸根?
2008-06-23 18:06:47作者:来源: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逐渐成为世界工厂、外汇储备创造新记录的同时,中国很多老百姓的收入却没有和经济增长同步。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到60%的标准。”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假如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到60%话,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也都认为目前的最低工资是偏低的。问题是,中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基本上是以低廉劳动力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的,如果政府强制企业提高工资标准,这些企业就可能面临倒闭,政府究竟应不应该强制企业提高工资标准呢?

    反对方

    赵峰: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市场调节机制

    我不支持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我觉得在一个市场化的社会里,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某种由政府指定的福利政策,而是一种市场调节机制。中国过剩的劳动力和单一的劳动力结构决定了,其最低工资水平必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即便如此,仍然有许多人趋之若鹜要去做这样的工作,仍然有许多人想做工作而不得。在中国,因为经济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发了一些非正常的事业和结构性失业状况,但是这些不应该通过实行什么强制最低工资标准来解决,而是应该在社会财富再分配、在社会保障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如果现在为了实现所谓的社会公平、为了通过提升收入水平实现所谓的拉动内需,都是极其短视的。

    刘静:决定市场的还是供需关系

    决定市场的还是供需关系。供不应求自然就会用高薪来吸引员工。前段时间珠三角不是就在闹民工荒吗?如果供大于求,自然是菜市的萝卜价,现在的大学生其实就是这个情况,眼高手低,加上近年的扩招,想找一份如意的工作肯定不容易。

    赞同方

    乐宏文:不应支持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

    我当然赞成提高工资待遇,但是目前的问题是如何执行。如果没有执法保证,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市场上,如何保证劳动者权益呢?我认为我们不应支持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发展。

    严海渊:老板不能昧着良心赚黑钱

    我觉得当然应该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不是和剥削没什么两样了吗?降低成本可不能克扣工资啊,创造财富应该想办法提高效率、改进工艺等。老板不能昧着良心赚黑钱,工人的福利应该也要有保障。

    励俊:我是非常支持收入提高的

    我是非常支持收入提高的。深入想,我们的贫富差距实在太大了,最基层的农民工都活在生存线边缘。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劳动致富的机制,长期下去对社会安定团结没有好处。所以我赞成立法,并加强这方面的宣传、监督和强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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