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因为就餐时喧哗引发打斗,前日发生在罗湖区一餐馆的惨剧导致一死三伤,事发后凶手乘出租车逃走(本报昨日A30版报道)。昨日,深圳市交通局发出通知,协查犯罪嫌疑人。深圳市消委会相关人员表示,惨剧源于平常不被注意的小节,确实值得每个人深思。
昨日上午,交通局已就此重大刑事案件发出协查通知,希望知情者能够与警方联系。而事件见报后,也引起了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反应,纷纷就吃饭时喧哗的问题发表各自看法。
不少网友表示,曾遇到过在公共场所就餐时大声喧哗的现象。有网友称,这种人说好听是陋习,说不好听就是素质太低;大声喧哗者应该受到谴责,但发生打斗砍杀,则实在令人害怕。也有的网友认为,应该以此为戒,改变这种不好的习惯,否则悲剧可能还会发生。
“遇到这种事情,我都是礼貌为先,耐心劝导。”环保志愿者胡女士认为,餐馆里大声喧哗是噪声污染。旁若无人的举杯喧哗者太不应该,但面对这种事情时,礼貌的沟通应该是最好解决办法。
胡女士介绍,自己从事环保宣传很多年,对噪声污染深恶痛绝。就餐时,噪音太大影响大家的心情,而在小区里,噪声更是影响邻里关系。她认为,有些顾客在饭店里大声喧哗,店方应该提醒,实在不行城管和警方等应该介入劝解,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深圳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梁超美女士介绍,今年3月份曾评选深圳市十大消费陋习,其中,在公共场所(特别是餐厅)大声喧哗的投诉非常多。
深圳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梁超美
公共场所喧哗十大陋习之一
记者(以下简称记):深圳十大消费陋习是怎样评选出来的?在公共消费场所大声喧哗的比例大概有多少?
梁超美(以下简称梁):“十大消费陋习”评选是今年2月18日至3月5日的活动,有近500名市民反映了38个方面的消费陋习。其中,大约60%的市民都提到公共消费场所大声喧哗是一大陋习。
记:“十大消费陋习”公布后,有什么后续的反应吗?
梁:主要是通过媒体进行宣传。3月15日,深圳市部分政协委员还就此事专门举办过论坛。从10日发生的血案看来,消费者开展自我批评还是很有必要的。以前总是注重社会责任,不注重消费者的责任。
记:一点小摩擦引发血案,确实让人感叹。
梁:中消协也在全国搞过“十大消费陋习”评选,公共消费场所大声喧哗也位列十大陋习之中。我们了解到,公共场所内消费者大声喧哗容易引起相邻消费者暴躁、易怒,经营者在消费者出现争吵的情况下,有劝说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袖手旁观,消费环境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