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公布《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在深圳乃至国内均引起巨大反响。与这条新闻相关联的新闻是,国展社区居民黄先生为解决小区物管和业主、业委会之间的物管难题,经过三年研究,于近日完成了一套社区智能化综合管理方案。
两条新闻的关联点,就在于民主。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是民主的重大进步,也可以说是大民主;小区物管体制只涉及小区内部,相比应算是小民主。一个小区虽小,但千万个小区的管理却是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大问题,也是个大难题。然而这个难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本身就是小区民主建设的平台,但国展社区居民黄先生提出的业主大会召开难、对业委会监管难、物业管理费收取难、维权业主人身安全保障难、选举和解聘物管企业难等“五难”中,无不将焦点指向小区自治民主的缺失。黄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是“程序缺乏透明度”。这个透明度的缺乏其实就是民主机制缺乏法制保障。目前小区自治的基本架构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但在操作层面明显缺乏法制的有效保障,也导致了物管与业主的各种冲突不断。有学者认为黄先生等人的方案值得商榷,同时认为应该靠体制的完善来解决问题,这也只是大道理。靠体制的完善来解决问题当然最好,但问题是当前体制根本靠不住。业主的合法权利乃至人身安全在野蛮者面前可以随意被践踏、被威胁,而相关监管部门却显得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物管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不是业主认识不到自己的权利,而是在一次又一次冰冷的现实面前,业主终于认清了自身民主权利的可怜分量,是现实的无奈让他们选择了放弃。这才是目前业主大会参与度低的根本原因。
与前述“大民主”的轰动效应相比,笔者更倾向于希望小区、居委会自治等“小民主”能够在深圳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其实,《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对全面推行基层居委会直接选举、研究确定政府管理与公民自治的边界、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等也列入了改革范畴。但媒体只将眼光投向了吸引眼球的区长差额选举等改革设想,而对最能萌生民主力量、充实民主机制的基层民主改革设想却视而不见,这不得不让人深感遗憾。当然,笔者也希望,小区、居委会自治等“小民主”不仅仅停留在纲要、征求意见稿等构想状态,而应该有足够的改革魄力和保障机制来确保“小民主”的实现。有了“小民主”这个坚实的基础,“大民主”其实是水到渠成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