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利用好心人的同情心,屡屡街头骗钱。就在他实施最后一次诈骗时,之前被骗过的一名事主将其认出,并报警将其抓获。日前,福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行骗男子姓马,年仅23岁,他实施的3起诈骗都发生在去年9月。去年9月3日晚7时许,马某伙同另一名女子(在逃)来到福田区星河国际天虹商场附近。当时市民李某途经这里,马某随即上前实施诈骗。马某对李某谎称自己来自新加坡,在深圳发生车祸将一名女子撞伤,车被交警扣了,急需用钱,要借用李某的手机。李某将手机给了马某,马某的另一名同伙在电话里称“被撞女子”有生命危险。这时马某及其女同伙又称银行关门开不了账户,要借用李某的账户让朋友汇款过来。好心的李某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了马某。马某称银行转账要第二天才能到账,而被撞女子马上要进行手术,并以此为借口骗走李某的一张信用卡。当晚,马某和同伙使用李某的信用卡多次刷卡消费,共花去1990元。
9月9日晚,马某来到罗湖万象城附近故伎重演,骗取被害人龙某400元现金和手机一部。9月20日晚,马某再次来到星河国际楼下准备对市民张某实施诈骗时,被骗的龙某经过这里,认出了马某,并马上报警。警察当场将马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