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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进一步为深圳市民提供更及时、实用、便利的生活信息,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现就深圳之窗房产频道出租竞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式
深圳之窗房产频道采用频道出租模式进行合作,深圳之窗按年度收取租用费用,合作期限一年。
房产频道首页采用深圳之窗fang.sz.net.cn域名,并在深圳之窗导航条放置“房产”频道导航,频道内容页面采用合作方网站页面,房产首页以跳转到合作方域名的形式并套用深圳之窗页头的形式实现。
二、竞标程序
1、竞标企业准备:
① 《深圳之窗房产频道租用方案》,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包括合作频道内容框架、内容特色、业界竞争优势以及承租价格等。
②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ICP许可证复印件以及企业介绍各一份。
2、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9点
递交地点:深圳市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8379351
3、我司将于2008年5月9日上午10点公开进行开标事宜。
4、合作入围要求
① 方案需阐述房产频道的运营内容及模式。
② 房产频道出租价格必须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并以出具承诺书的方式另外提交,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③ 合作方不存在与深圳之窗同质竞争网站或竞争关系。
5、方案选择原则
我司将参考各企业的背景、租用方案及年度租用价格,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公司将成为深圳之窗房产频道的合作伙伴。
评分标准:企业及网站背景(15%),租用方案(10%),年度租用价格(75%)
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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