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检察院对外公布去年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查处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去年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30件31人,立案数同比上升43%。目前,法院做出判决的有24件26人,全部为有罪判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在“行政问责”中的作用,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突出查办了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及工商、税务、海关、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交通、城管等十几个行业和领域。各区院目前已和公安、安监等单位达成协议,建立了对公安机关使用武器造成伤亡事故和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检察监督机制。同时,为加大预防力度,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管齐下”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造性地采取了“1+5”工作模式,即在查办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时,同时开展相关经验总结等五项工作。
下面是五宗典型渎职案:
1、派出所民警保护黑职介
2004年4月,何某以介绍工作为由,进行招工诈骗犯罪活动。为保证诈骗活动不被查处,何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某派出所民警谢某,与之达成协议:由何某负责经营运作诈骗公司,谢某为该公司提供保护,负责求职者被骗打110报警后的处警和调解工作,合作诈骗赚取的钱财由两人平分。2007年4月9日,罗湖区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质监稽查员纵容造假
2006年6月2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张某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正在生产加工涉嫌假冒他人厂名的手机产品,并在现场查获了假冒手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一批。上述涉案物品被扣押后,张某在有人说情的情况下,未履行工作职责,违反规定将制假企业用于造假的手机半成品及原材料返还给制假企业,致使该企业继续从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2007年8月20日,福田区法院对张某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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