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到市外就医可按比例报销
比较受广大参保人关注的是,新《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就医,可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按照原来的老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就医不予报销。
新《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按医院同意转诊的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自行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按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袁建勇表示,目前广州已有5家定点转诊医疗机构,而参保人若需转诊,其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连续参保6年以上报销不封顶
此次改革还有一项举措是跟所有参保人都相关的,就是提高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取消报销封顶线。新《办法》规定,原来我市规定参保报销的最高限额和参保年限挂钩,最高的封顶线是20万,改革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连续3年以上的最高报销20万,提高到连续参保6年以上不设封顶线,突破20万的限额,按规定应该报销多少全额报销。
此外,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的,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和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从原来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提高到90%。
袁建勇表示,上述这些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的负担,特别是在普遍费用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非深户参保人可享生育医保
随子女入深户退休人员可参保
我市扩大了医保的覆盖范围。《办法》规定,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以下人群纳入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首先是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老人。按照《办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我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其中70%将计入个人账户,30%计入医保统筹基金;第二类是行业统筹驻深单位非深户退休老人;第三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户非从业居民;第四是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低保人员;最后是在深大专院校在册学生等。
非深户参保人可参加生育医保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而目前我市有24万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员工。
财政对户籍非深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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