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地上,记者见到了立在工地上关于医疗保险的大牌子上写到,“保险期限一共391天”,那么在391天施工期当中,如果发生农民工的安全问题,就可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
北京市劳动局工伤保险处调研员石瑛告诉记者,从2006年12月11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整个工程期间施工的所有需缴纳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由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而在出台这项措施以前,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建筑业农民工约有9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21.8万人。
目前为了保证北京市建筑业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都参加到工伤保险中来,北京市建委已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
把外来务工者纳入工伤保险,解除了很多农民进城打工的后顾之忧。不过,在很多方面他们毕竟与城市居民有些不一样,他们居住地点、工作单位的流动性比较大,而且往往会跨越不同的省份,这给保险的收缴、管理和发放都带来了不少难题。深圳市在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时候,就遇到了不少打工者提前退保。这是为什么呢?
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跨地区的流动,只好退掉了自己积累的养老保险,然而根据深圳市目前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深圳累积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将来才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并在退休后每月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所以一旦现在退了保,缴费年限达不到要求,就意味着他失去了这份保障。
在社保基金管理局,养老处副处长李勇告诉记者,深圳市从1987年3月开始允许非户籍人员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经过15年以后,也就是2003年3月以后,就逐步的有外来务工人员在深圳开始享受养老待遇,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个人数仅有100多人。
杜斌认为,出台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迫在眉睫,而最关键的就是解决养老保险的流动问题。
在今年6月,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长沙召开,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第一次提出了要在泛珠三角合作区域内逐步建立起相互衔接、可转移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体系,主要是针对合作区域内的跨省务工人员。而参加泛珠三角论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研究初步拟定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审批。这一办法,有望给外来务工人员设定专门的缴费比例和转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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