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关于社保建议
评论内容:
一直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因为我在深圳投保近8年了,想想15年好漫长,加上中途社保转换模式,只将个人缴款部分划和个人帐户,公司代缴部分计入共济基金,哎,像分析的那样,转,当地吃亏能接受吗?我建议:如果按照在深圳投保年限,计算公司为个人所缴共济基金一定年限比例,乘以年限,余额加个人帐户金额转户口所在地,这样当地城市和接收城市都不吃亏,利益平分,外来工也得到将来养老保障.另一个问题,国家可以强制规定,外来工所参保需不可随意转换,但可以转回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无条件接收.如果不是为了争取当地利益,我想这种办法应该可行,想想外来工为深圳做出的贡献,强列要求深圳市政府调整社保体系.
发件人:舒代英 Email:shudaiy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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