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发真正分离 避免部门利益法律化
198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专业彩票发行机构。 1994年,国务院批准当时的国家体委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体育彩票。时至今日,“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就是中国彩票的两大类。
“管发分离”被认为是彩票管理的方向,即管理工作由福彩和体彩中心这两类事业单位负责,而发行和销售委托给公司操作。
但有专家认为,目前的“管发分离”尚缺少法律依据,比如与公司之间如何委托,委托给谁,是否必须引进公开招投标机制等问题都有待于法律予以细化。2004年轰动一时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就与对委托机构的约束、管理有密切关系。
我国对于彩票的管理体制几经调整,目前依据2001年10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以及此后出台的相关规定。审批权在国务院,财政部负责监管,而由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收入实行专户管理。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调整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
然而,在彩票管理环节出现的问题却仍然不断。2007年12月19日,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张伟华,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此前,2005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在彩票印制过程中,国家体彩中心负责人“弄虚作假,指定所办公司将代理进口电脑彩票专用热敏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人为增加环节,转手高价采购,致使彩票发行费在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流失2341万元。”
同时,身为事业单位的国家体彩中心,“向所办的两家公司支付体育彩票发行费,用于彩票印制、发行,但支付的发行费超过实际需要,在扣除全部成本费用后,两公司获利高达5.58亿元。”
王薛红说,从目前情况看,条例首先还是要对现有管理体制法制化,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产业政策、发行宗旨和发行机构等。同时王薛红认为,在条例中,应该更多体现行政部门的权力与责任的统一,还应该避免部门利益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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