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着象征纯洁的白大褂的医生,在很多人眼中或许应是社会精英概念最具体的直接化身,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他们承担着极大的风险与责任。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人的生命,所以每名医生纵然不是天使,也不得不背负起社会责任,正如旧时医学院学生人人皆须背诵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所称,医生在其职业生涯开始之后,都应在自己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并杜绝一切堕落及害人的行为。
正是在以上种种前提下,龙华人民医院两名医生当着病人的面打架,才会成为新闻(见昨日本报A10版)。试想一下,换作从事其它职业的普通人,还会有这样的新闻价值吗?或许这仅仅是一个个案,或许仅仅是因为两名医生素有不睦,于是一语不合便导致了拳脚相向,但如果我们多问几个问题,也许会抽离出现象背后的制度成因。
首先,在病人急需治疗,而医生又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有没有相关的操作指引明确地规定应以何人意见为主,并赋予其何等权限?其次,当两个医生打得不可开交后,病人因为他们的行为导致转院并且开出了病危通知单,医生和医院有没有义务就此事向患者进行赔偿呢?第三,为什么发生在2006年10月的事,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行业机构出面进行协调或制裁?而当记者采访时,所有同行发出的声音竟然是“他们也都是为了工作”。
其实,这种手术室里的医生之间的矛盾并不少见,并非龙华人民医院独有,业内将此现象称作“医际矛盾”,国内外关于如何解决此类矛盾的论文也有不少,其核心的解决方案还是要医生之间有共同的价值标准,就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只要当事人均能持此操守,就不会置病人生死于度外,自己先打个痛快。
人非圣贤,就算医生自己修养不足,一时冲动打了起来,但如果事后却无任何官方或行业自律机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于制度层面给予纠正,那这场医生的斗殴就真有些不堪了。要知道菜市场里两个商贩打了起来,工商管理人员是会出面分个清红皂白的,不至于最后“打了就打了”,成为一笔糊涂账。
见微知著,值此中国医改总体框架性方案即将公布于世的前夕,两名深圳医生的这场混战,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为下一步出台的具体操作方案提供思路。
首先,医生彼此间应建立共同认可的职业操守,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使具体的流程指引不至于无法操作,所以医改方案中除关注利益博弈的设计外,还需重拾医生的精英意识,也只有使之成为医改中的主动者,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内部人配合的改革才是成本最小的改革。其次,中立权威的行业自律机构必须破茧而出。同为精英的深圳律师已经为医生们做出了一个很好的样板,他们不仅有着对“法律人”这一职业定位的基本认同,同时深圳律协近年来也屡有佳绩。
其实在西方,希波克拉底誓言的适用对象并不限于医生,在其他领域里,如律师、证券商、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推销员等等,都拿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行业道德的要求。简言之,没有了对职业操守的尊重,暂时受伤害的是服务对象,但长此以往,形象最终遭到贬损的,还是整个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