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徐超) 在深圳居住的杨先生碰到烦心事,他的一本失而复得的港澳通行证被内地出入境部门认为有效,却被香港入境处“拒绝入境”。
在深圳居住的杨先生,今年35岁,汕尾籍。早在2005年,他就获得了5年有效的商务签证去香港。杨先生说,2005年9月23日,他凭着商务签证到香港后,在28日就发现商务签证不见了。他当天就去香港湾仔的入境事务大楼办理报失手续,获得一张临时通行证回深。
不料距报失近一年半之后,今年7月2日,香港的侄子打来电话说在香港家里沙发底下发现了他的证件,后把证件送回深圳交给他。对于这本失而复得的证件,杨先生不知道是否能用,就到汕尾出入境管理部门询问,获得答复“证件还是有效”。
杨先生就用这本签证申请签注,于2007年5月7日从罗湖过境,结果入境处拒绝他入境。
首次被拒绝入境之后,杨先生认为其中可能有误会,过了八九天,他再从罗湖过境,还是被香港入境处“拒绝入境”。12月19日,杨先生就把商务通行证送回汕尾,申请重新办理证件。
本报记者昨日就此致函香港入境处,查询内地居民遗失证件,重新补办是否影响再次入境?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