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工作即将展开,深圳市地税局在其网站上发出通告,2007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自行个税申报,将从下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之间进行(见前日本报A07版)。今年的《纳税申报表》对旧版作出了修改,其中“财产转让所得”一栏中,今年细分出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项。这一修改从理论上讲,将会明显扩大此次纳税申报的人群范围,很多市民对此明确表示不会去申报。
市民的冷淡态度暴露出的是在目前纳税申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纳税申报或许在税务部门看来只是一项财产公布程序,但是在普通公众看来,它已经成为贫富群体的分界线。如果需要纳税申报,说明其达到了较高的收入水平,或者说成为了相对富裕的中产阶层。但遗憾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划分方式,却将直接面对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考验。比如炒股一项,近年罕见的牛市行情固然让投资者有所获利,但是这些盈利尚难弥补之前长达5年的熊市亏损。而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即便在今年的大牛市行情中,仍然有逾五成投资者没赚到钱。可见,尽管部分市民通过投资渠道获得了超过12万元的年收入,但是在心理上他们并不认同由此带来的“社会财富地位转化”,因而对于纳税申报制度持有抵触心理。有市民就表示,“来年又赔了的话,在申报表上没有从收入中倒扣赔钱的内容,我觉得不公平。”再加上对于逃避首次纳税申报的行为,罕见遭受严厉处罚,在深圳就没有出现一起处罚案例,这也让隐瞒申报的成本显得很低。市民在这样的抵触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之下,对纳税申报持冷淡态度就很正常了。
其实关于纳税申报的争议并不仅此一项。纳税申报问题至少引发了如下争议和风波:其一,与公民纳税申报相比,公务员的财产公开制度是否应该先行;其二,高收入者因其避税手法多,反而让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申报的主体;其三,纳税申报和税制改革的传闻往往联系在一起,此次炒股收入单独列出,就一度引发关于将征收资本利得税的传言;其四,由于税务部门自身工作服务不到位,部分纳税人往往很难获得报税依据,税务部门有推脱责任之嫌。
尽管税务部门一直解释说纳税申报与征税无关,只是对高收入者的财产收入状况进行统计,但是社会公众的抵触情绪却不断加大。对于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理应尽快做出努力改进,否则由于“投鼠忌器”的缘故,让“法不责众”的状况继续出现,很难对拒不申报者执行处罚,最终让纳税申报工作更加难以开展。
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建立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如前所述,纳税申报早已经成为社会财产地位的象征物,与普通公众的财产申报相比,公务员理应率先承担公示财产的义务和责任。但这一在海外证明对遏制腐败效果明显的措施,却迟迟未见出台。另外,实施纳税申报必须让公众明确整体税收趋势的方向,事实上今年全国高达5.1万亿的财政收入,已经具备了减税的基本条件。所谓“盛世当减税”的呼声一直很高,相关财政税务部门如果能够做出积极回应,也能够让纳税申报的公众减少担忧,乐于履行申报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