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 通讯员 王华兵) 昨天,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据汉唐证券管理人的统计,截至12月23日,申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78亿多元,申请取回权涉及金额人民币近14亿元。
深圳中院于今年9月依法受理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一案,于今年10月依法指定汉唐证券管理人。根据汉唐证券管理人的统计,截至12月23日,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共计99家,其中有98家债权人申报普通债权。另外工资债权申报涉及10人,申请取回权的有9家,申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78亿多元,申请取回权涉及金额人民币近14亿元。
汉唐证券破产清算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七庭副庭长陈泽桐担任审判长,与四名审判人员组成五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审判长宣布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根据公布的会议议程,本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管理人的阶段性清算工作报告、债权申报情况,表决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组成方案,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委员会的授权方案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