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已接近尾声,深圳楼市可谓喜乐参半,上半年的甘甜仍在嘴边回味的时候,苦涩却在无声中来临了,7月份 楼市突然“大变脸”,有点让人措手不及。2007年深圳楼市在年尾画了一个让人“看不懂”的符号。
2007年上半年深圳房价上涨50%,在经过了楼市政策狂轰乱炸的2006年,2007年政策也是接连不断,中国房地产市 场伴随着宏观调控的脚步,在风雨中蹒跚前行。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有年中的楼市疯狂,也有年底的“冷淡 ”。在2007年即将画上句号的时候,让我们相聚焦点网,用心去整理记忆……
关键词一 土地增殖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2007年2月1日起,从开发商每宗房产交易净收益中征收30-60%的土地增殖税。受其影响沪深 两市的地产股遭受“重创”。截至1月19日收市,和前几日最高值相比,万科、招商地产和华侨城这三支深企地产的龙 头,股票跌幅已经分别达到了19.8%、19.9%和20.1%。
研究股市多年的专家万先生在接受焦点房地产网记者时表示:30%-60%的土地增值税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会有明显影响,可流动囤地的资金将非常有限。在这样感的时期,国家对地产进行打压,征收高额的土地增值税,开发商的预期利润有可能压缩,股市便出现这样一个利空的情况,地产股下跌也是理所当然的。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亚臣表示:此税主要是针对开发商的,如果相关的监管部门能够在房价的制定、税费的缴纳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开发商即使要将纳税成本进行过多转移也是不可能的。“不过,一旦出现监管不力,将可能出现房价上涨。”
关键词二 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与生活关系密切,也是开国一来争议最多、审议次数最多的 法案。对业主权利在法律上予以保护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地上车位归业主,地下车位由当事人约定等。
土地使用权70届满续期的问题是多年来关注的焦点,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维权专家舒可心表示,这无疑给大家吃了定心丸。不过,和谐社区中心理事长蔡若炎提醒业主,所谓“自动续期”延续17173的只是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所以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因此,提醒业主好好保护物业,70年以后只要建筑物还健康,那么建筑物还是你的,“该交的物业费要积极交,好好养护自己的房子”。
关键词三 央行10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12月8日宣布,从2007年1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基金率1个百分点。此次调整 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4.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该标准创20余年历史新高。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高海燕博士在接受焦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加息对深圳开发商没有很大影响。现在主要的地产商、尤其是一些品牌开发商,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能力比较强,不一定完全信赖银行一个渠道。而且,从一程度上来说,在没有完全解决房地产暴利的情况下,这点加息是微乎其微的,不会影响到开发利益的实现,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在意这0.27%。
关键词四 限外令
根据今年7月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和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港澳台地区 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1套自住房,其他境外个人要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才能购买1套自住房。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解释,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时间的,属于国民经济的“居民”范畴,其经济活动 的成果计入我国的GDP,因此允许购买1套自住的住宅。
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限外令”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从现行《目录》(2004年修订)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将不再鼓励外资进入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关键词五 新版二手房合同
2007年8月1日开始,2007版《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正式启用。新 合同中增加了"必要费用约定"条款,规定在这份居间合同签订时,买(卖)方就要向中介支付数额不超过中介可收取 佣金总额20%的款项,如果因买方或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中介收取的违约方必要费用不予退还,守约 方支付的费用中介当退还,中介所损失的合同一方必要费用,可要求违约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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