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深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洪,通报1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林建荣受贿案。2001年至2006年间,林建荣在担任公明国土所所长和公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方面贪污,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6万元,港币41万元,美元1万元。2007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建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认定犯贪污罪、诈骗罪、玩忽职守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
2.深圳市三九工程开发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文清受贿案。2003年至2004年间,林文清利用职务之便,在开发深圳南山区科技园的“碧海湾城”项目中,采取减免地价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98.5万元。2007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林文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深圳市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柯志雄行贿案。2004年2月至11月间,柯志雄在开发深圳南山区科技园的“碧海湾城”项目中,为感谢林文清和林长兴在工程项目中的各种关照,先后行贿人民币198.5万元。2006年7月,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柯志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4.深圳市鸿信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颜昌文行贿案。2002年至2005年间,颜昌文在承接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工程中,为感谢汇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路在招标工程、施工和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先后行贿人民币83万元。2006年6月,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颜昌文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5.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地政科原科员吴育基受贿案。1999年至2004年间,吴育基利用职务之便,在征收土地,赔偿青苗费过程中,以多给补偿费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5.5万元。2006年2月,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吴育基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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