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出来的人员,只要本人有返乡的愿望,携带的钱物不足以支付返乡的路费,并且在深圳确实没有能够提供帮助的社会关系的话,从现在起,就可以享受到无缝衔接式救助。
日前,龙岗检察院联合龙岗看守所共同起草了《对无返乡能力的出所人员实施社会救助的工作方案》。经核实,只要本人有返乡的愿望,携带的钱物不足以支付返乡的路费,并且在深圳确实没有能够提供帮助的社会关系的话,从看守所出来的人员直接可转到救助站,救助站为其提供食宿、返乡车票和途中费用,并安排专人送其上车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