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保改制的时候我有打电话咨询过,也觉得不合理,作为外来工我们为深圳的发展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有过贡献,之前的是个人部分和公司缴交有一部分同时计入个人帐户,也就是在退取的时候个人帐户是可以全额领取的,而现在却只能领取个人缴交的部分,换句话讲如果累计不满15年,对外来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个人认为),因为我们努力过却没有享受到深圳这个城市给予的任何回报,就算真可以转回自己的居住城市,也是个人部分转回,为什么不可以转回个人及公司给予的部分,尤其是女性15年相对太困难,参加工作面临结婚生子,这样的过渡生活,如果想累计15年就必须在深圳工作,而且所在公司还必须为其购买社保(因为外藉户口员工是不允许个人购买的,有钱都不可以,呵呵,那为什么还要为深圳奉献)。真想不通?我目前有在深圳工作8年多了,一直都有购买社保,相对15年觉得也很遥远。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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