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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
今后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可获得全国通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昨天,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行学历认证授权发布会,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为教育
部在深圳地区唯一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深圳是在全国较早开展学历认证工作的城市,为了在流动性非常巨大的人才市场保证用人单位招聘选才真实有效,保证人才素质的可靠性,应用人单位的迫切要求,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文凭验证室,提供大专以及大专以上境内文凭的验证服务。我市先后出台、颁发了《深圳人才市场条例》、《关于加强学历(学位)审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条例、文件,明确了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深圳市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报考职称、干部学历审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接收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招聘、劳动人事招调入深圳特区的文凭验证的指定机构。
此次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凤有认为:“深圳学历认证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的学历认证体系,提高了深圳地区学历认证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更加具有规范性。”据了解,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于2002年1月正式对社会开展学历认证服务。中心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授权管理的1991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经审核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对认证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目前全国有17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另外海外还有两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
目前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范围包括: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以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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