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14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7―2020)大纲专家咨询会在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举行。这部规划中提出了深圳未来土地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990平方公里。并把全市划分为五个土地利用分区,即中心集约区、优化提升区、新增建设区、限制利用区和禁止开发区。
集约区将占全市总面积13.20%
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充分考虑深圳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前提下,兼顾城市空间布局、发展方向以及行政管理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规大纲确定全市划分为五个土地利用分区:中心集约区、优化提升区、新增建设区、限制利用区和禁止开发区,并对五个分区进行严格的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专家介绍,中心集约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以经济特区、宝安中心城和龙岗中心城的现有建成区为主,是我市的行政、文化、金融与商业中心,面积约2577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20%。
开发30米以内地下空间
在深圳土地资源极为有限的背景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规提出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30米的次浅层。专家表示,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将是深圳市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城市功能的重要手段。
土地利用总规大纲提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建立依托地铁网络,以城市公共中心为枢纽的地下空间体系。同时,对地下空间分区发展,重点开发城市公共活动聚集、开发强度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站点和城市中心等地区。包括福田-罗湖中心区、前海―宝安中心区、龙岗新城、龙华新城、光明新城、东部新城、深圳机场周边地区7个地区。
对城市中地质水文条件差、地下空间资源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应审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市生态控制区、水域等区域的地下空间应严格储备,禁止安排开发类的地下空间。
对于地下空间利用布局,大纲提出,在城市中心,依托地铁1、2、3、4号线、广深港客运专线和穗莞深城际线,形成十字形加环状的地下空间布局。在城市其它地区,依托地铁重要站点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从分散的点状向连续的线状发展的地下空间布局。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地下安全空间,在城市中心区域、繁华地段开发建设大型地下工程,作为安全掩蔽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