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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归来,却发现自己所住的房子被换了锁。昨天,市民宋先生到本报投诉,由于买房一直未过户,房价上涨后与业主产生纠纷,房内东西被搬走,房锁被换。他随即报警,并称已向法院起诉。
买方:出行归来无“房”可住宋先生介绍,他在东莞一公司工作,去年年底在龙岗锦绣东方看上一套二手房,于是以53
万的价格谈妥,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但当时房产证还没有办出来也没有过户。“当时业主说先交点钱作为定金,房产证下来就办房产过户手续”,钟先生说着拿出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上面有一条写道,“卖方须在收到全部定金当天将物业交付买方使用”,他表示当时双方谈得很好。
今年1月底,钟先生交了5万元定金后就把房子进行装修,并随后住了进去。他表示,一直没想到会出什么问题。9月30日公司放假,宋先生出行,10月2日回来后却发现门锁已经被换,房内自己的东西也被搬走。“物业管理处说是业主徐女士他们拿着房产证把东西搬走的”,宋先生认为业主违反了房产转让合同的约定。
原因:房价飙升引发房产纠纷“本来早就应该进行房产登记过户的”,宋先生说,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房产证还没有办出来,7月份房产证办出后,他一直催促业主办理过户手续,“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过户”。他表示,七八月间业主曾跟他商谈房价涨价的问题,希望能够再重新调整一下价格,“当时没有答应”,宋先生说。
宋先生表示,9月中旬他到房产部门查档,却发现业主已经找了另外一个买主,而且“正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9月18日,宋先生到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查封了房产,并起讼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当初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而且还要索赔,我现在在深圳已经无处可住”,宋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当事的龙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公司黄经理说当初确实是他们公司经手完成的房屋转让合同,“现在房价涨了好多,可能双方因为房产价格问题产生了一些纠纷”,他表示,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后也正在积极协调双方,争取尽早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卖方:合理使用自己的房产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业主徐女士,她说根本不是宋先生说的那么回事,“宋先生是强行装修了房子”,而且她说宋先生并不经常在那里住,她这次是合理使用自己的房产,她表示自己掌握了很多证据,但现在不方便透露,暂时也不方便接受采访。她一再表示,会将一切交给法律来处理。而当事物业管理处则表示,当天是业主拿房产证到物业搬离房内东西的。
见习记者 王成波
■律师说法
买方可起诉索赔
张茂荣律师表示,如果真像宋先生说的那样他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后入住房屋,那么业主不履行房产过户手续就是不对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如果真如宋先生所说的由于业主原因使他无处可住,也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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