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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无照经营五日内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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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时间:2007年09月27日 08:17:08 来源: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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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接到无证无照经营举报,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该《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接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举报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依法查处,而除了无证无照经营行
为要受到处罚外,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也会被要求整改,如果拒不改正的,将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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