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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水被查处四个月来却仍未整改,昨天,一家违法排水“钉子户”被水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这也是《深圳市排水条例》自7月1日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水务部门本计划给予该“钉子户”停水处罚,不过,因为其认错态度较好,将视其一个星期后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停止供水。
这家“钉子户”是位于科
发路与翠溪路交会处的科园肉菜门市,因为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且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该“钉子户”今年4月就被水务部门查处,并限期整改。根据7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排水条例》,该“钉子户”应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且可以限制供水,不过,市水务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该“钉子户”查处在《深圳市排水条例》实施之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就轻不就重,于是只处罚5000元。据了解,这也是《深圳市排水条例》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对于停水处罚,市水务局鉴于该“钉子户”负责人认错态度较好,决定暂不停水,视其整改情况而定,如果该“钉子户”一个星期内不整改完毕,将会对其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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