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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7月13日讯 身边治安到底好不好,罗湖居民能在社区公告栏上得出自己的答案。该区试行把每月治安情况告
知公众的做法,在试点半年后,于昨日在区内全面推广。
今年1月,罗湖黄贝街道开始试行“社会治安公示制度”,在深圳是首创。根据这个制度,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治安相关单位每个月都向辖区居民公布本辖区上月的治安情况,内容包括辖区治安各单位的责任人、刑事和治安案件情况、预警或温馨提示等。
昨日,罗湖区综治工作会议在黄贝街道召开,全区派出所负责人和街道办治安负责人参加,大会宣布该公示制度在黄贝街道试点成功,将在全区推广。
“知道不是坏事。”有关负责人说,市民有权知道自己的周围治安状况,这样市民才能提高防范意识,才能切实监督治安责任单位履行职责,而对于治安单位而言,如果治安状况好转,张榜公示自己辖区的治安情况是一种光荣,否则就是一种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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