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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建议继续加大清缴力度
深圳市审计局对2006年度国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审计局建议,国土房产、农林、水务、城管等部门应抓紧转地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工作。
审计发现,宝安、龙岗两区部分转地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如某些社区股份合作公
司(居民小组)挪用集体转地款用于发放工作补助、分红及购车。
据了解,目前城市化转地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截至2006年底,宝安区已办理移交104.79平方公里,龙岗区已办理移交116.07平方公里,两区合计办理移交220.86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储备86.4平方公里,其余为农林用地、水务用地和公园用地等类型用地。深圳市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城市划转地工作。市审计局在报告中指出,国土房产、农林、水务、城管等有关部门应抓紧转地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工作,加强转地土地管理和监督,防止乱种植、乱搭建和违章建筑等现象发生。
市审计局还建议继续加大清缴地价工作的力度。市审计局指出,2006年,有关部门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和行动,但是根据国土房产局的资料,目前仍有23.24亿元的地价欠款未收回。市审计局建议,市清缴地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利用各种法律手段,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地价欠款清缴工作力度,及早收回地价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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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保税区一居住用地下月出让
项目建成后须无偿提供1734平米房产作公共租赁房
昨日,深圳国土房产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称,受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B105-100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路和槟榔道交汇处,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平方米、公寓11560平方米、派出所3000平方米、交警中队300平方米、社区文化室100平方米、居委会40平方米),容积率≤3.2,覆盖率≤35%,绿地率≥35%,土地使用年期70年。
公告要求,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满足下列条件:公寓单元建筑面积≤5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开发商在本建筑物的一、二、三层无偿提供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福田保税区派出所等单位办公用房,产权归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开发商无偿提供14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社区文化室100平方米、居委会40平方米),产权归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项目建成后,开发商须将建成的公寓部分不少于1734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产无偿提供给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公告明确,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竞买申请人应在今年6月26日(工作日)前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附件。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6时30分,6月15日开始接受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28日15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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