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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前日公布的2006年深圳市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统计年报,去年,深圳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值高达382亿元,比上年增加25.9%。和深圳去年的GDP增长幅度(15%)相比,高出了10.9个百分点。
自从深圳市市委、市政府把文化产业确定为全市国民经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后,深圳文
化产业发展迅速。去年,深圳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7%,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其中,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其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其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增加值最大,增加值达266.74亿元,增长24.3%。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在内的核心层,增加值则为67.13亿元,比上年增长35.3%,占深圳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7.6%。而以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为主的外围层,则增加了48.09亿元,增长22.7%。
此外,在行业类别方面,文化用品、设备及其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业,网络文化服务业以及文化艺术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增长的速度分别为57.0%、47.9%、44、4%。
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上,文化用品、设备及其相关文化用品生产业占据了绝对优势,增加值高达228.85元,占全市文化产业比重近六成。而上述三项的销售业增加值也达到了近40个亿,所占比重接近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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