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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日前向媒体提前公布2007年初中、小学学位申请指南。该区教育局人员介绍说,从4月10日至19日,福田区各小学开始组织毕业生升初中学位申请和资料录入。5月8日至19日,受理符合入读福田区初中条件的外省、市、区小学毕业生开始申请学位。7月10日,福田区教育网将公布各中学招生安排,家长和同学输入申请号
后可查阅对照。
有效住房证明成为申请学位主要依据
2007年申请初一年级学位,暂住人口子女申请条件有微小变化,户籍和其他人员子女没有变化。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①深圳市户籍学生;②学生现在我市就读六年级,学生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③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之一,申请者的各住房类别分成A、B、C、D四大类,家长要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验核。按照申请者是购房还是租房、房产与户口地址是否一致等情况,福田区教育局要求新生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本、市引智办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生暂住证、原籍户口本、学生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等不同材料,详情可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看。
提请家长注意:有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产权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产权在50%及以上;若是租房,所提供的租房合同期限要从提出申请日或之前起,并跨越2007年8月31日,承租人要求是学生父母其中一人。所有材料验核原件,上交复印件(A4纸)。对提供虚假材料,区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入学。
宝安龙岗学生需到福田申请站报名
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福田区属小学毕业生均在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市内其他五区学生要到福田申请学位的,基本分成三大类:一是符合福田区申请条件的罗湖、南山、盐田区属小学毕业生,在原小学提出申请后,应于5月19日前,由罗湖、南山、盐田区教育科转往福田。二是符合条件的宝安、龙岗区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5月10日至5月19日,凭原小学开出的小学毕业生证明和有关证件到景田北三街“福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内设的区教育局受理申请站提出申请。三是符合在福田区申请条件的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家长应于5月8日至5月19日,凭原小学开出的小学毕业生证明和有关证件自行到区学位申请站报名。
同一地段新生原则上安排同一中学
为合理安排初一新生就近入学,将通过《福田区2007年小学毕业生居住地段代码示意图》,将福田区划分为123个居住地段,并给予相应的代码。
福田区教育局有关人员强调,填写学位申请表时要准确选择“居住地段代码”,同时还要准确选择“住房类别”和“户籍类别”,这些内容是学位安排的主要依据。
初一新生安排学位时,以同一地段去同一所中学为原则。如果某地段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过多而无法全部安排在同一所中学时,则参考不同的住房类别和户籍类别,按本地段住房类别分类逐级安排。如果本地段同为“A类”的住房类别的学生仍然过多,则采取划定入住时间或抽签的办法安排学位,其余的学生安排到相对远一点的学校。
适龄残障学生可到元平学校申请学位
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学位,能适应普通学校生活的,有关学校不得拒收。属深圳户籍户口的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元平学校校址为布吉街道宝丽路。电话:28878766转21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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