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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马蔚华在提案中指出,目前较大比例劳务工在城中村租房居住,由于推行城中村改造,可能导致劳务工丧失栖身之所或大幅度增加租房成本。无论城中村改造还是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其受惠或补偿对象均为深圳市原有城中村居民或城镇居民家庭,劳务工被排除在外。为确保深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提高深圳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建议在推行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实施相应的廉租房制度,以公平保障劳务工的生活条件。
为此,建议深圳市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拆迁的同时,建立廉租房片区或实施相应的廉租房制度,向外来的低收入劳务工提供廉价的出租房或租金补贴,以缓解贫富分化、城中村改造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中低端服务业劳动力短缺问题。建议制定有关规章或规定,明确劳务工廉租房的适用对象、实施方式、申请条件、资金来源等内容。
在推行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实施相应的廉租房制度,为劳务工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生活条件,确保深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高深圳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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