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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对流动商贩手下留情
2006-10-26 11:11:26作者: 刘荣 朱倩 任笑一 刘延春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流动商贩给市民带来了“方便”,也给我们带来“不便”,对流动商贩该手下留情吗?欢迎您参与讨论,发表见解。讨论区》》

资料图片

  宝安政协委员提议不要没收小商贩工具和商品,城管局长表示主要担心食品安全问题

  “小商小贩也有生存的理由,能否对他们网开一面?”前日(24日),在宝安区两会的首次“知情问政会”上,政协委员唐冬梅提出,出现许多的暴力抗法,是由于很多流动小商贩的草根经济也要生存和发展,能否执法时尽量不没收他们的物资和交通工具,并可在一些生活小区范围内让其经营。

  这一提法在宝安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间引起了共鸣,认为在拥有近500万外来劳务工的宝安区,此举更能体现人文关怀。

  委员:流动小商贩有生存理由

  在前天的政协“知情问政会”上,宝安区政协委员唐冬梅说,今年7月2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原规定中,对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的行为,可以“暂扣当事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和兜售的物品”的内容被删除。这意味着,对大街小巷的“走鬼”,城管人员无权没收其工具及所售商品。

  唐冬梅说,宝安区有很多流动小商贩,但看到城管来了,就成了惊弓之鸟。城管部门在执法时,能不能对他们更宽容一些,至少是不要没收这些人的工具及所售商品,因为那些或许就是他们养活家人的全部。

  唐冬梅说,自己生活的小区里面就有流动小商贩,他们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而他们的生活艰辛让她很有感触。整个社会应该给他们一点宽容和人文关怀,不能管理不好就一棍子打死。

  昨天,记者在采访一些宝安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不少人大代表和委员都认为,应该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流动小商贩,代表委员们表示,对于宝安区乃至深圳这样一个移民城市来说,没有流动小商贩,反而是不正常的。

  “深圳是移民城市,有流动小商贩就等于给一些移民一个新的机会。”唐冬梅说,政府在考虑城市形象问题的同时,也应当注重整个城市的品质,城市既是富人的也是穷人的,政府所应做的就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人群的利益。

  城管:目前必须坚决取缔

  针对唐冬梅等政协委员的提问,昨天下午,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戴彩福表示,按照市里的要求,还是要对小商贩严格执法,发现了就坚决取缔。

  戴彩福表示,保守估计宝安区有流动小商贩至少5万,由于宝安区人口众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管理流动小商贩难度非常大,如果再进一步放宽,估计管理的难度就更大,为了照顾大部分人的利益,必须取缔,先不说纳税等,食品安全问题就是一个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针对唐冬梅等委员建议可在一些生活小区范围内让小商贩经营,戴彩福表示,宝安区最有希望划出这么一片地方的是在宝安28区那一带,但这就不仅仅涉及到城管一个部门的问题,所以估计政府也会慎重考虑。他表示,他曾经也和市城管商讨过此话题,市里表示目前在深圳还是得考虑更多人的利益,毕竟流动小商贩难以监控,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造成更多人的不幸。

  ■个案调查

  儿子快两岁 我只见过他的照片

  一烧烤摊主称自己在深打拼6年,没学历没钱,只能摆小摊赚点钱

  只要是居民聚集的地方,就有路边小贩的身影。黄小龙的烧烤摊位于路旁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下,每天晚上8时,他就用自行车驮着一摞铁架和一袋袋串好的肉串、蔬菜、煤炭,开始一天的营生。

  出来打工,黄小龙也是被逼无奈。他来自重庆一个叫巫山县的小山村,靠种地为生。但连年的大旱,庄稼颗粒无收。2000年,26岁的黄小龙兜里揣着1000元钱,跟着老乡来到深圳。6年来,他换了4份工作,每份工资最多不过600元,最长不超过半年。2004年他回老家结婚后又来到深圳,一年后老婆为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快2岁了,“我没见过儿子,只看过他的照片。”

  在深圳闯荡多年,黄小龙说:“卖烧烤最苦!”去年年底,他开始摆路边摊。从晚上8点到第二天凌晨4点,生意好时,凌晨六点才收摊。每天最多只能睡5个小时,而且日日烟熏火燎。苦虽苦,但烧烤摊为他每天带来百元的利润。如今他还专门为自己的烧烤摊制作了名片,上面印着外卖电话和经营品种。

  就在记者采访时,一辆城管车辆飞驰而来,一名身着迷彩服的城管队员跳下车,飞奔两步来到烧烤摊前。黄小龙立即把放满肉串的铁网从烤盘上拿到一边,城管队员倒也不阻拦,只是端走烤盘,倒掉炭火,乘车离去。黄小龙转身走到路边的绿化带,从草丛里又翻出一个烤盘。“有时城管一晚要来十几次,我一般都准备十几个烤盘。”他一脸平静地说。

  黄小龙也想有个自己的小门店,但租金对他而言是天价,“我没学历,也没钱,只能摆个小摊,每天赚点小钱。”黄小龙说,老婆儿子都在等他寄钱养家。

  ■部门说法

  给路边摆摊开“通行证”不可行

  对于给路边摆摊开“通行证”的建议,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以下三点考量,认为暂不符合深圳实情。

  该负责人表示,多年以前,深圳曾开辟过灯光夜市,供下岗居民摆摊赚钱。但“搞一个地方就乱一个地方”,因为涉及到收费,还是有一些小贩不愿进入划定地区。另一方面,路边摊的货源是否安全也值得质疑。蔬菜水果等食品未经卫生部门的检查。此外,如果给路边摊合法身份,对那些办了执照、按时纳税的经营者而言,也很不公平。

  至于城管队员执法时该不该收缴摊主的器具?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我们也一直在探讨,可现实情况是,执法队员如果不没收摊主的器具,他们前脚刚走,乱摆卖后脚就回来了,城管部门人力物力有限,不可能每条路上都派人守着。”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乱摆卖带来的环境污染、治安混乱、交通堵塞等问题显而易见,城管部门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迁就少数群体的需求。

  ■律师说法

  政府可出资建场地供人摆摊

  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说,乱摆摊属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无权让其合法化。

  路边摊既不用纳税,也无需办证,这种就业方式门槛较低,适合绝大多数下岗、无业人员。当谋生的家当被城管队员没收,小摊主往往会与城管队员发生激烈的对抗和冲撞。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社会舆论往往会指责城管队员的粗暴和冷血。然而,城管队员也是在履行职责,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李志强说,驱赶路边摊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疏导。不过,在小区开辟场所,供生活困难的人摆摊谋生,这一设想绝非城管部门能实现的,它需要政府的支持。他建议,深圳作为特区,有立法权,政府能否出台一个规定,拿出部分资金,在部分小区开辟一个这样的区域,并联合国土、城管、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来个现场办证。至于收费,能否像建设廉租房一样,减免税收,入场商贩仅象征性地缴纳少量费用,然后把他们纳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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