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agedata
<v:imagedata
聚焦诉讼案
原告: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的骨干企业)
被告: 《第一财经日报》编委: 翁宝、报社记者: 王佑
诉讼请求: 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索赔额降为1元)
事实与理由: 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王佑撰写的题为“富士康员工,机播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原告认为该报道未经调查核实就妄下结论。
事件:富士康旗下企业状告记者
  因不满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鸿海旗下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法院查封、两记者的个人财产。[ 全文 ][ 网友评论 ]
最新: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双方互致歉意
  9月3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联合声明,富士康宣布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全文 ] [ 秦朔:为什么是和解 ]
最新进展
9月3日
·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双方互致歉意
8月31日
·深圳中院:富士康诉记者案将于10月23日开庭
8月31日
·第一财经日报第三次发布公告 称保留反诉权利
8月30日
·富士康天价索赔陡降为一元 戏剧性12小时
8月30日
·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声明:坚决反击鸿富锦
8月30日
·富士康首发声明:记者践踏新闻自由
8月28日
·报道富士康"超时加班" 两记者遭索赔3000万
6月15日
·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
富士康劳工事件回顾
网友评论
富士康起诉记者用意何在?为什么双方互致歉意?此案暴露出哪些法律上缺陷?[ 评论 ]
人物
<v:imagedata
郭台铭:不了解我的人觉得我很霸气,其实我这个人很温柔;鸿海的成功4000年前就已决定。[ 详细 ]
翁宝:我觉得它可以是媒体业的一个“9·11”事件,对媒体界的震撼是空前的。[ 详细 ]
<v:imagedata
王佑:任何一个大陆记者主要是处于对新闻的执着精神,都不会改变记者做报道的初衷。[ 详细 ]
富士康公司背景
富士康集团是台湾鸿海精密在大陆投资兴办的专业研发生产消费性电子等产品的高科技企业,2005年跻身全球500强。富士康集团自1996年起投资兴建深圳龙华科技工业园,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脑准系统制造和系统组装生产基地。详细》
第一财经背景
第一财经是中国第二大传媒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品牌。第一财经坚守高端、权威的品牌定位,致力于为商界精英、职业投资者提供实时、严谨、高质的财经新闻和深度评析。详细》
<v:imagedata
  富士康:针对《第一财经日报》两位采编人员于2006年6月15日,以“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等不实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事实,伤害企业商誉,本公司诉诸法律,以争取司法公正裁断,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商誉,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第一财经日报:本报报道遵守了新闻采访的操作规范,所报道的事实有可靠的新闻来源予以证实;本报记者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报道不存在所谓的“不实报道”和“歪曲事实”的行为。
富士康
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第三次声明:保留对富士康反诉权
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声明:坚决反击鸿富锦
《第一财经日报》发函谴责富士康
其他各方反应
 
  在富士康的“纷争”中,奇怪的是既看不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不知道这两个极其重要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者和“职工之家”有什么难处,失形失声。富士康事件怎不见政府和工会的身影?[ 详细 ]
<v:imagedata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天价索赔,而且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此举震动了中国新闻界和法律界,法院对记者个人的财产查封是否合法?案件的走向到底怎样?此案暴露出哪些法律上的缺陷?中国媒体应该受到法律上怎样的倾斜保护?
富士康应该受到谴责
事实澄清前 富士康不该被骂
第一财经日报不一定值得同情
事实澄清前 富士康不该被骂
富士康记者案:别让愤怒蒙上法律的双眼
相关评论
 
  无论是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富士康”要打赢这场官司几率不大。然而,就“富士康”的举动而言,诚如周泽先生所称,抛开新闻单位起诉记者和法院冻结记者个人资产并不违法;至于天价索赔,在国内实属罕见,而在国际上已有若干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