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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居“太阳能”将配到户 强制推广太阳能技术
2006-07-04 15:14:56作者: 丰雷来源: 南方都市报

  昨日(3),记者从深圳市太阳能学会获悉,深圳将强制推广太阳能利用。将于本月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作出相应规定:“新建12层以下民用居住建筑必须为每户配备太阳能光热系统。”

  据了解,目前,深圳建设局决定通过法规强制推广太阳能技术,在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时,作出相应规定:“新建12层以下民用居住建筑必须为每户配备太阳能光热系统。没有配备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太阳能光电应用示范。”

  深圳市建设局科技处徐工表示,这个条例7月份才能审议通过,这样太阳能企业的春天就要到来,届时,深圳太阳能学会将邀请深圳建设局领导做相关政策培训。

  据深圳太阳能学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中国(深圳)住博会上,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与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围绕循环经济,携手领跑绿色节能,在深圳会展中心一号馆举办名为“绿色能源节能建筑展”的展览,主题活动包括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高峰论坛,展览时间从9月29日到10月3日。

  另外,本届住博会计划将太阳能展示与房产展示结合,真正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推广提供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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