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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震让人们对保险更加关注。
◆目前深圳保险市场尚没有单独的“地震险”险种
◆专家表示可以通过附加险等方式将地震灾害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
近日从深圳保监局获悉,在“512”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之后,深圳累计接报损金额2000余万元。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救灾行动的不断进行,保险业的灾后经济赔偿作用也将日渐显现。据保险公司人士透露,在这次地震发生后,咨询财产保险的人比以往增多了。
深圳保险业积极救灾理赔
据了解,截至5月21日,深圳保险累计接报案78件,报损金额2014.02万元。据了解,地震灾情发生后,深圳保监局迅速成立了深圳保险业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并要求各保险机构把抗震救灾的理赔服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开辟绿色理赔通道,让受灾群众尽早得到保险赔款。
记者获悉,在深各保险公司均按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排查在地震灾区的标的损失情况,并启动理赔绿色通道,如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就延长了报案期限。5月16日,该公司接到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好又多都江堰店、绵阳店报案,称员工多人下落不明,公司及时派理赔人员到四川进行处理。目前已查明好又多都江堰店员工3人因地震死亡、14人因地震受伤,报损金额约150万元。公司已对该案进行紧急处理。
同时,深圳人保、中国人寿、平安财险也成立了救灾理赔工作小组,24小时值班,并对理赔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收集、案件排查、现场查勘、后备保障和赔款准备金进行周密安排,并对承保的地震案件进行细致排查。
记者还了解到,中华联合保险深圳分公司经过迅速排查,发现公司承保的途经汶川旅游的有近10个旅行团约200人,在灾区只有少数人受轻伤,已受到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和治疗,没有死亡。目前,已有100余人回到深圳,另有80余人由于交通受阻,暂时不能归来。
投保防“震”有章可循
市场人士指出,此次地震,也“震”醒了更多人对保险的重新认识。虽然由于地震造成的生命消逝或者身体的残缺,是用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的,但对于一个家庭而言,由于突然缺失了主要劳动力而使家庭的生活经济来源遭到中断或减少,将会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因此,保险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为遭受损失的家庭给予经济补偿,以使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得到继续的保障。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场没有单独“地震险”险种。那应如何通过保险,为自己或家庭的安全获得保障?对此,保险专家表示,市民可以先为自己投保一些人身保险,如寿险或者意外险等,因为大部分人身保险的赔偿范围比较宽泛,甚至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除自杀、斗殴、犯罪等原因外,一般来说,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
但是,在财产险方面,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广和赔偿金额巨大,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将地震列为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外,即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规定在责任免除条款中,财产保险通常对地震这种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不予理赔。
“要想保障地震责任,可以通过附加险的方式。”有关专家对记者表示。据了解,地震附加险费率一般为主险的10%,或以房屋总价值的2%缴纳保费。此外,即使附加地震险,理赔也有条件。首先,地震赔付要提供“建筑物抗震等级证明”。其次,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地震必须是破坏性的。如果因房屋防震等级没有达到国家要求而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对于房贷险,根据《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房屋参保后,由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地震类财产保险仍较缺失
此次四川地震,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一系列关注。特别是在财产保险方面,地震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如何保障,更成为焦点之一。其实,并非一直被排除在保险公司保险责任之外。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四川地震发生之前,虽然相关财产类保险并没有专门针对地震的保险品种。但是,企业投保时,可以作为附加险为地震引发的财产损失投保。只是这种保险的费率相对较高,因此,将地震扩展投保的几率不是很高。
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由于缺乏相关保险品种,当类似于地震的大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在降低公民财产损失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目前,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大部分都通过政府救济和社会捐助解决,而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大部分都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解决。因此,保险公司在灾害面前担负的救助责任相对较小的现状有待改观。
保险业人士也认为,未来保险公司能否在自然灾害中承担起重要作用,主要取决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从目前中国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人民的保险意识要远强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且,社会大众的投保意识也很重要。近几年来,人们对人寿类保险的认识增强,该类保险发展较快,而财产类保险却停滞不前。目前财产类保险中发展相对较充分的只有汽车保险。(记者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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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震救助及灾后重建体系完善
日本是一个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国家。该国不仅在预防、救灾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政府还通过立法和一些政策引导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灾后重建体系,以帮助灾民尽快重建家园。
日本的救助体系以自助和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救助为辅。人们只要参加了地震保险,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金,在重建过程中的负担将会大为减轻。
参加地震保险属个人自助范畴,因为需要个人缴纳保险费才能享受赔付。在日本,房屋财产地震保险从属于火灾保险,只有参加了火灾保险才能加入地震保险,而是否投保由个人决定。地震保险赔付金额占火灾保险总金额的30%至50%,房屋、家产最高赔付限额分别为5000万日元和1000万日元。10%至30%不等的保费打折制度。
据日本财产保险协会的数据,2007年7月日本新中越地震后,该协会18家会员公司共向参保者支付了64.8亿日元的地震保险金。
政府救助是灾民在重建过程中最重要的救助来源,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地震保险再保险的方式帮助和促使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地震保险业务并按标准进行赔付,另一种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给灾民补助。为减轻灾民重建时的负担,政府还根据灾害减免法对灾民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税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
关于灾害社会救助方面,熟悉日本保险业情况的中国保险服务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史炳军也指出,日本的灾害救助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地震保险覆盖面不够广,地震保险的家庭普及率仅为20%;政府的直接援助金额较低,一旦发生大规模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会有一部分人无力实现重建。 |